梅因对犯罪学的发展作出了哪些贡献

  问:梅因对犯罪学的发展作出了哪些贡献?

  校解析答案: 梅因用历史的和比较的方法研究刑事法律,有以下成果:(1)梅因把犯罪与不法行为(侵权行为)区分开来。其标准是侵犯的对象不同,犯罪是对国家、社会所犯的罪行,侵权行为是对个人所犯的罪行。其次,两者的处理办法不同。对于犯罪。由专门机关给予惩罚;对于侵权行为,可由被害人提起普通民事诉讼。所以,在梅因看来,古代社会初期仅有侵权行为法而不存在犯罪学或现代意义上的刑罚学。真正的犯罪法是公元前l49年才出现的。

 (2)梅因认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为:①它涉及的重要结果行为是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害;②由专门法律规定:③由国家政权机关出面干预或惩罚。

 (3)梅因认为原始犯罪法史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犯罪直接由国家给予刑罚阶段,犯罪由“特别审问处”处罚阶段,由“委员会”负责犯罪预防阶段,“特别审问处”和“委员会”成为永久法院的阶段。

 (4)梅因主张对犯罪施以刑罚、报复是合理和必须的,甚至死刑对于社会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