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谁执法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是我国“六五”普法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来的,它要求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该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也就是要求实施法律的部门和机构承担起普法的任务和责任。

如何理解“谁执法谁普法”中的“谁”,对落实普法责任至关重要。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表示,毫无疑问,执法者有普法的义务,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向执法对象讲清楚所执行法律,执法对象不懂的地方,应告诉对方。

作为各主管部门,也应承担起普法工作,而不是说仅仅由部门内具体执法的机构去普法。他举例说,环境监察部门作为执法单位,在平时或者执法过程中需要进行普法,但环境宣教、政策法规等部门也都负有普法的责任,就是说普法是整个部门和系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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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现实意义主要有: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有利于明确和扩大责任主体。这一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在普法中的任务与责任,普法不再是相关单位的附带性工作,而成为一项基本的职能。比如,针对环保法律法规,各级环保部门及其执法主体都有责任开展普及工作;而法院在审判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同样也有责任开展普法工作。

二是“谁执法谁普法”有利于依法执法和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的过程就是最好的普法。在严格执法过程中不仅使国家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同时也向人民群众传播法律、宣传法律,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同时,“谁执法谁普法” 能够倒逼执法,让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转变以处罚为核心的执法方式,把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避免野蛮执法,推进文明执法。并且在普法过程中,也会通过群众的反馈,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执法效率。

三是“谁执法谁普法”有利于形成大普法格局。“谁执法谁普法”能够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主导作用,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是“谁执法谁普法”有利于促进和提高执法者自身的法律素养。打铁尚需自身硬,“谁执法谁普法”对执法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执法部门不仅要精准掌握法律、了解法条表面含义,还要吃透法条的精神实质。比如,新修订《环保法》中规定“按日计罚”,环保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仅要向处罚对象讲清楚怎么罚,还应说明白为什么这么罚,做到处罚有据,服人以理,以免后犯。

中国环境网-“谁执法谁普法”如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