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超速300%致惨案,他都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春水路一辆白色轿车与四辆电动车发生 碰撞,造成两人当场死亡,肇事者为李某,属于醉酒驾驶超速30公里每小时。下面我们看看他到底违反了那些法律规定。

首先,李某在第一次吃过饭后已经喝了不少酒了,然后他还开车带着其他几个朋友继续去某饭店喝酒,随后驾车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剩下的两人受重伤,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他已经违法了,在证件确凿且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最少判5年有期徒刑。

其次,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事故认定书中内容,,肇事司机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含量139.7毫克,已经大大的超出了酒精含量标准,我国法律规定,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就已经属于醉酒驾驶了。并且他还超速,超了差不多30Km/h,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的条件。

李某还涉嫌危害公***安全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公***安全罪,包括故意放火,爆照,投毒等类似的危险方法,危害到公***安全的行为,以这种行为造成,当事人死亡或者重伤,或者使得公***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都按照危害公***安全罪论处。李某在醉酒的情况下两次驾驶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已经危害到路上的行人和其他车辆。他明明知道自己和醉酒了还二次开车去吃火锅儿,并且继续喝酒,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安全。追究其刑事责任将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且李某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当事人的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费,等费用,还有精神损失费。而且还得给死亡家属赔偿死亡金,按照河南当地居民平均收入计算,赔偿死亡家属一百万元。

本次重大交通事故案件,足以让我们大家引以为戒,我们应该熟读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不给,国家和社会增添麻烦,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家人和社会的负责。不要像上述案件中的李某一样,事后,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