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真的不保护七十多岁的老人了吗?
首先谢谢您的回复.
如果我继父的儿子现在强行搬入居住,或者将房屋出售出租抵押,我那七十多岁又身患癌症的老母该如何应对?因为继父儿子手里有房产证作为依据,在法院没有宣布房产证无效以前,他完全可以理直气壮气壮地说自己就是房屋的主人,有白分之百的权力对房屋进行各种形式的处分.实际上熟悉情况的所有人,特别是我们这些子女都看得十分明白,继父的儿子就是不想兑现当初的诺言而得到老人居住的这套房子,而当初的承诺,除了母亲心里清楚在也没有其他人知道了.因为城市建设的原因,这个地段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房价都翻番了!如此诱惑人的利益,也许再好的人也会变成魔鬼.我们四个子女中只有一个女儿在老人身边,因为在医院工作,许多年来,两位老人可以说全是靠她了,继父晚期直肠癌,如果没有我这个妹妹的精心照料,不知道要受多少罪.这些是有目***睹的事实.不管从哪方面说,继父的儿子要独占该房屋都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其余三个和继父的女儿均远在数百公理之外,考虑到老母亲朝不保夕的身体三个女儿选择的是退让和妥协,她们甚至准备写份协议声明放弃自己以后所有的权利,唯一的目的就是以此换取母亲生命最后时期的安宁.七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和继父的去世,已使老母变得不堪一击,由于害怕继父儿子搬入,她几乎同意了自己三个女儿的决定.这份协议在我的强烈反对下,最终没有签定,我知道这不是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周围的亲戚也感觉事情不太对头,又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难道现行的法律中,就没有可以保护我母亲的条款了吗?
法律是剑,情理是水,剑也能断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