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超过3分钟算违停罚款150元依据哪条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篱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交又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公***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大型公***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宽灯、尾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以及违反将来制定的法律、配套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的,值勤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驶离。所以规定比较轻微的口头警告处罚,是因为违章停放车辆行为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危害性,主要是影响道路的通行,责令当事人立即驶离即可以消除违法状态、实现了执法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