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结婚移民需要什么条件?

 

与韩国国民配偶(F-6-1)有子女的情况

邀请人:

 1、邀请函。

 2、身份担保书。

 3、居民登录本副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证明书(近3个月出具的)。

 5、家族关系证明书(近3个月出具的)。

 6、婚姻关系证明书(最近3个月之内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上必须记载过去所有的婚姻状况)。

 7、介绍经过书及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由他人介绍而交往、结婚时)。

 申请人提供: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x4.5cm)。

 2、护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有记载与邀请者的婚姻事实)。

 4、居住证(户口外地的情况)。

 5、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有离婚经历情况)。

 6、前任配偶的医学死亡证明书(原配偶已死亡的情况)。

 7、结婚移民者背景陈述书。

 

韩国国民的配偶(F-6-1)再签发

签发对象:之前取得婚姻移民(F-6-1),并维持正常婚姻关系的人访韩后没有办理外国人登陆证就出境或签证到期等原因,需要再申请结婚移民(F-6-1)。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x4.5cm)。

 2、护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有记载与邀请者的婚姻事实)。

 4、邀请函及邀请事由书。

 5、婚姻关系证明书。

 6、结婚移民者背景陈述书。

 注意:从2014年4月1日开始,根据强化的F-6-1签证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应该提交如下内容;

 1、邀请人的居住条件是否充足的材料证明;

 2、邀请人婚姻归化后已过3年的材料证明;

 3、原则上,还需提交近5年邀请人并未邀请其他配偶的证明。

 

子女养育者(F-6-2)

邀请方所需资料:

 1、子女的近亲(堂表关系)以内的韩国籍亲属(含父或母)的养育证明确认书等其它此类材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方所需资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x4.5cm)。

 2、护照,身份证,户口本。

 3、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4、能证明养育子女的材料(含养育权内容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