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量刑为什么会越来越轻

人民法院拥有独立审判权,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因纪委意见而改变。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但本院院长发现判决确有错误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予以纠正;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原审法院或其它下级法院再审;人民检察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抗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