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有哪四种

票据行为主要包括哪四个?票据行为是指票据的权利与义务在创投、转让、解除的过程中基于票据而发生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这四个: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一、出票: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包括“签发”和“交付”两个环节。

二、背书: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或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三、承兑:

承兑是指票据的承兑人或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附属票据行为。

四、保证:

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义务的履行,提高票据信用程度,保证其流通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的四个特征:

(1)要式性。

即票据行为必须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载明法定事项并交付。

(2)无因性。

指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

(3)文义性。

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完全依据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即使其与实质关系的内容不一致,仍按票据上的记载而产生效力。

(4)独立性。

指票据上的各个票据行为各自独立发生效力,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

票据是指出票人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