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岁女幼师离奇丧命,幼儿园在此事中有哪些责任?
河南许昌,发生了一起匪夷所思的案件。凌晨6点左右,村民在鹤鸣湖中发现一具女尸,身上多处伤痕,未穿裤子,手机也被格式化。经鉴定,死者是当地一名20岁的美女幼师小莹。进一步调查发现,小莹死亡前一日,曾受邀参加前同事聚餐。
同桌的小学同学不仅在KTV不顾小莹激烈反抗猥亵小莹,次日凌晨3点多还在小莹学校门口,纠集多人进行纠缠、殴打小莹。相关部门认定系自杀,却遭到了家属的强烈不满。事后邵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而小莹父母、伯伯等8人因为不满自杀的认定结果与办案民警发生不理智冲突,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判刑。而涉事的伯伯死在了看守所里。
维权一定要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合理的维权方式,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让凶手逍遥法外,还会引来祸端,令原本艰难的维权雪上加霜。目前只看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质疑,事情到底如何,邵某到底还做了什么?参与聚会、殴打的其他人员又为何免责,希望相关部门积极回复,以正视听。
本案中,小莹的家人失去理智大闹派出所,这种行为只会是自讨苦吃。现在一家人还因大闹派出所被判了刑,这个犯罪记录可是会一直保留着的。
小莹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确实难以判断。可小莹如果没有被性侵、猥亵、侮辱,那为什么会跳湖自杀?而且小莹的手机还被格式化了?这显然不会是她自己所为。希望警方再找找相关证据,比如询问下出租车司机,了解下相关情况,找找是否还有目击证人。
我们支持小莹的家人继续维权,但如果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结果很难反转,也希望小莹的父母能认清现实,至少应拿回一点赔偿。无论是否有过错,幼儿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