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由律师还是客户送公安局调查

刑事案件通常是由受害人、知情人或者相关机构(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不是由律师或客户直接送交公安局调查。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主要角色是提供法律帮助和代理辩护,而不是代替客户报案。

具体来说:

1、受害人或知情人报案: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或知情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2、律师的角色: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但不能代替客户报案。律师可以协助客户准备报案材料,提供法律建议,但在报案环节上,律师并不是主体。

3、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主要调查机关,负责接受报案、开展调查、收集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应由受害人、知情人或相关机构向公安机关报案,律师可以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和代理辩护,但不能代替客户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