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我的愿望是什么,我说:“希望官司费不要太高,中国人民能真正用法律保护自己,而不是私下诉诸武力

诉讼费还高?法院都是亏本的,劳动争议案件10元一件。离婚案件50元。连开几次庭的电费,纸张费,邮寄快递费都不够,遑论人工工资了。全靠国家财政补贴而已。但国家财政是靠收税的,税是大家交的。降低诉讼费的实际含义就是不打官司的人为打官司的人掏钱,凭什么?你争夺自己的利益却要我来替你付钱?你争赢了,带我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