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华人民***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哪一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正式实施。

(数据来源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网)

《中华人民***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中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于2020年6月1日实施。

该法的立法目的是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它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几个章节进行了具体规范。

出台历程: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116件),《中华人民***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位于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2019年12月23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第四次审议。

2019年12月28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6月1日实施。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

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卫生服务,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提高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

国家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等***同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疾病和特定人群的服务内容纳入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