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方面和法律方面评论小悦悦这件事

道德方面,救死扶伤是基本道德,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大家都希望自己遇难的时候,有人伸出援手,所以我们见到别人遇难,也应当伸手。

法律方面,救人不是一种法定的义务。

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是善恶的区分,而道德的要求在法律之上。见死不救,在道德之下,法律之上,可以用道德进行谴责,但是法律上却是没有过错的。

法律是要符合一个社会的道德要求的,但是它永远不能高于道德。因为法律是一种最低的,理性的规范,如果将道德的高要求纳入法律范围,实际是有悖于社会基本形态的。

所以小悦悦事件,可以做道德上的谴责,但不能要求这些人负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