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托运导致行李有破损,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在国内航班中对于乘客托运物品丢失的赔偿时,将根据该托运物品的重量来进行计算的。
一般情况下,每公斤的赔偿金额不会超过50元人民币,都是按照实际情况实际托运物品来进行实际计算。
所以作为乘客一般要明确自己托运行李的重量,如果重量不明确,那么作为航空公司在赔偿的时候只会按照该乘客享受的免费携带物品进行赔偿。
飞机托运行李规定中对于赔偿这块儿还对托运物品损坏有着详细的解释,那就是将根据物品损坏的程度,进行修理费补偿或者是折价赔偿。
一般情况下,无论是托运行李丢失或是损坏,飞机托运行李规定中赔偿范围都不会超出每人人民币200元,即便您托运的东西是多么名贵的洋酒、白酒或者是瓷器用品。
扩展资料:
1、旅客的行李客观上有毁灭、遗失或损坏的损害后果。
行李包括托运行李和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
还含自理行李。
因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划分、在于在运输中负责照管者不同。
自理行李由旅客“自行负责照管”,只意味在旅客主观上有过失的事件内承担责任,如自己丢失、保管不善而损坏等。
但因航空事故致自理行李损失,承运人仍应承担责任。
2、损害后果发生在法定地点和期间,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失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
托运行李的损失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即在机场内、民用航空器上或机场外降落的任何地点,托运行李处于承运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为履行航空运输合同而装载、支付或转运的机场外的陆海、内河运输过程,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所发生的损失视为航空运输期间发生的损失。
3、不存在法定负责事由,在下列情况下,承运人得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其一,行李的毁灭、遗失或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予赔偿。
其二,承运人证明行李损失是由旅客或其代理人的过错造成或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程度,相应免除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