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能做刑事辩护人吗
下列人员能做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即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以及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但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