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农耕的时间

法律没有规定农耕的时间。

二十四节气平均每半个月一个节气,每个月有两个节气。节气的变化,象征着气候的变化。二十四节气按每个月两个节气具体时间段表如下:1、立春为每年的2月3日至5日、雨水为每年的2月18日至20日;2、惊蛰为每年的3月5日至7日、春分为每年的3月20日至22日;3、清明为每年的4月4日至6日、谷雨为每年的4月19日至21日;4、立夏为每年的5月5日至7日、小满为每年的5月20日至27日;5、芒种为每年的6月5日至7日、夏至为每年的6月21日至22日;6、小暑为每年的7月6日至8日、大暑为每年的7月22日至24日;7、立秋为每年的8月7日至9日、处暑为每年的8月22日至24日;8、白露为每年的9月7日至9日、秋分为每年的9月22日至24日;9、寒露为每年的10月8日至9日、霜降为每年的10月23日至24日;10、立冬为每年的11月7日至8日、小雪为每年的11月22日至23日;11、大雪为每年的12月6日至8日、冬至为每年的12月21日至23日;12、小寒为每年的1月5日至7日、大寒为每年的1月20日至21日。

农耕文化,是指由农民在长期农业生产中形成的一种适应农业生产、生活需要的国家制度、礼俗制度、文化教育等的文化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