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的行规行约
为促进网络文学社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保护各联盟文学社的合法权益和声誉,谋求***同发展,为建立行业和文学社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和文学社良性发展合作行为,特制订本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一条 本会理事会负责本规约的制订、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在本联盟范围内。凡从事正常发展的文学社团,都应遵守本规约。
第二条 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文学社行业发展正常秩序。提倡文明发展、文明竞争、优质服务、坚持执行行业发展、竞争、服务等有关规定,自觉规范文学社行为。
第三条 提倡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培养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行业人员流动应当合法进行。在原文学社与社员未调解之前,其他任何文学社不得聘请或录用。反对那种自己不培养而专门挖拉其他文学社技术人才和骨干社员的行为。
第四条 提倡严格管理,建立和健全文学社规章制度,提高文学社管理水平。
第五条 提倡学知识、学科学、学技术,不断提高文学社的技术素质。文学社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文学社团内成员发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提倡联盟内部的团结、互助、协作和自律,发挥联盟整体优势。对联盟中的分歧、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采取研讨、协商等方式解决。
第七条 提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讲究信誉、自尊自律,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发展竞争,不断树立联盟和文学社团的新形象。
第八条 严格遵守文学交流中的有关法律法规,着重在文学社内容建设上、言论导向上发挥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九条 坚持执行联盟的有关条约,严禁损害其他社团的利益。保护行业平等竞争,维护文学社合法利益。
第十条 组建信息网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本行业的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会员企业,供各文学社决策参考。
第十一条 组建交流平台,开展文学社行业的交流,举办与行业相关的开展各类专业培训,组织参加各实体出版社的合作交流会,开展有益于全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举办文学社技术讲座和技术培训班,会同有关部门对文学社团和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授予等级、职称。
第十三条 采取不同形式,向各媒体宣传各社。
第十四条 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定期搜集报送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对拒不遵守本规约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业内批评、通报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惩罚措施。
第十六条 本规约经本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江苏省文化厅备案后施行。
第十七条 本规约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本规约有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