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离婚法律规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十有八九判不离。

为什么离婚这么难?

从法院的角度看,如果不具备感情彻底破裂的条件,第一次起诉离婚,能维持尽量维持,万一还有和好可能呢?当然,我们都知道这是维稳。

所以,对方不同意,你俩又不属于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那法院基本不判离,什么条件能一次判离?

1、对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是指两次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

重婚条件非常严苛!必须是长期稳定地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住,如果不是,就算有孩子也很难认定。

床照只能证明出轨,你还需要拿到春夏秋冬他们一起住的照片。当然,有时间去搜集,那不如直接起诉两次算了。

2、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先了解法律怎么界定家暴,必须要动不动就打,这种长期的习惯性家暴,或者有几次打特别狠,对你的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需要的证据:

1、认错书:除了承认家暴,还要承认严重程度和殴打频率。

2、报警:会写笔录、拍伤情照片。

3、向基层组织求助:居委会、妇联的调解笔录可以证明。

4、及时到医院治疗:验伤记录、医疗清单等材料。

家暴取证有三个作用:

1、争取一次判离。

2、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五万。

3、争取孩子抚养权。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最好因为恶习经常被抓进派出所,才能达到屡教不改的程度。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

必须满足3个条件

1、不履行夫妻的权利义务,不能同床,也不履行抚养义务,要时不时见个面,或者对方还给生活费,都不算。

2、分居原因是不想住一起,而不是因为两地工作、跨国学习等客观原因。

3、时间要持续计算两年以上,如果中间和好,跑回一起***同生活的,要重新计算。

是不是觉得条件太苛刻?起诉没意义呢?

这个想法大错特错,第一次判不离没关系,至少起诉了,可以推动离婚进程,我管这叫「以打促谈」

如果不起诉,就永远没法离婚,无论是等半年还是磨一年,可能对方都不会同意离婚,因为他就是不想离。

起诉了,事情就由不得他。你表明了离婚的决心,也给了双方一个谈判机会,如果谈成了,就当换个地方好合好散。

最重要的是,起诉是离婚的保险栓,就算第一次不判离,第二次也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