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引发各界热议,民众们的反响如何?

这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草案,引发了与会人员的热烈讨论。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引发全社会热议。关于拐卖妇女违法成本过低、买卖不能同罪等问题,很多人希望通过立法解决。我倒觉得,强化现有法律条文的执行比立法更重要,因为拐卖妇女一定同时有非法拘禁情节,很可能还会触犯蓄意伤害。这两条量刑都不低。?买老婆?的百分之百非法监禁和强奸,很可能也有蓄意伤害情节。

按照触犯的法条来说,已经足够重判了,所以问题的根本不在于立法的量刑够不够重,而在于执法是否严格,更在于地方执法部门对这类案件到底持什么态度。我看到不少人说,要是抓了买老婆的男人,家庭怎么办、孩子怎么办。其实这种观点才是最可怕,最应该扭转的。

对于拐卖一方,刑法量刑并不低,但是对收买方和阻碍解救被拐妇女的,经常会因为家庭和情感等原因不被追责,就算处罚,法定刑责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力度偏低,提高收买行为的法定量刑,实施拐卖和收买同责才能增强法律威慑力,原先拐卖者刑法予以严惩,但现在对买方也应该提高惩治力度,让买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善妇女以及儿童的权益保障。

保护孕产妇,很重要。但是保护企业,至少同等重要。我觉得,现在的妇女权益保护、劳动法过于笼统,应该细化,工作年限越多,产假越长,休假工资越高。对企业、孕产妇权益的不平衡保护,只会撕裂劳资关系,只会让企业慎用或者不用孕龄女性。尤其是在放开三胎的当下。资本当然是为了剩余价值,法律应该规制资本合法赚钱,不应该让资本不赚钱。说到底,企业有了剩余价值,才有可能让孕产妇在三期跟着分润一些剩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