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一、增强人大监督的意识。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人大监督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是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具有以下四种特性:

一是原则性:人大监督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监督,是层次最高,法定性最强,最具权威和法律效力的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批计划预算与监督计划预算的执行,具有法律的规定性和权威性。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计划预算和部分调整的方案必须认真执行,不经过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就是违反法律。人大监督是法定的原则性。

二是科学性:人大审批监督计划预算需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比如人大财经委员会要召开全体会议对计划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并写出审查结果的报告,该报告经过多数委员同意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而后印发全体代表,一个环节也少不得。同时,人大审批监督计划预算是一集体行使职权的行为,只有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形成决议,才具有使政府必须执行的约束力。人大监督具有严密的科学性。

三是准确性:人大对计划预算监督有助于改变计划预算内容分散、缺乏完整统一性的状况,有助于克服计划预算执行中监督不力、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惩罚力度不够的弊端,特别是对于发挥各个计划预算监督主体应有的计划预算监督作用,使计划预算监督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计划预算执行不偏不移,监督具有准确性。

四是及时性:人大常委会及其人大财经委通过程序性监督(或常规性监督),提前介入计划预算编制,了解情况;对上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并提交人代会批准;按季度或半年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对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上年度本级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和批准。监督把握节奏,具有及时性。

监督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的监督,从根本上讲,既是必要的制约,又是有力的支持。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宪法、法律,把各项工作做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我们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深对做好人大财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解决好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准确理解和把握以上监督的四种特性,要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抓住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实际作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水平。监督与被监督是一对矛盾,在研究现有监督制度的具体的方式方法,使监督的程序更加严谨,操作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在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中,我们应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好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人大与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是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要唱"对台戏",相反,应该是"同台戏"中的不同角色。只有不同的角色配合默契,相互映衬,"戏"才能唱好,才能相得益彰。首先,注意协调好和政府的关系,做到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多帮忙、少添乱,依法履行职责,取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对政府及部门在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人大常委会应理直气壮地给予撑腰和支持,利用不同的机会和场合宣传政府和部门好的做法。对经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多出主意、想办法方面入手,客观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切地感到人大的监督确实是在帮助改进工作,而不是在挑刺。其次,加强和政论的计划、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沟通联系,请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同参与财经监督的具体工作,为人大常委会的财经监督工作创造更加便利条件。

第二,要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就是要深刻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确定监督内容和重点,使监督工作与党的工作合拍。具体就是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重大项目建设、教育和科技发展、企业改革、生态环境、社会保障等重点问题或热点问题进行了实质性监督。同时,人大要反映了民声,体现了民意。近年来,我们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整顿市场秩序,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脱困,产业结构调整,弱势群众保护,以及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监督,使监督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计划预算与计划调整的关系。预算调整、预算超收收入使用,这两种情形都是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是需要人大加强监督的重要方面。对超收收入使用的监督是当前加强对预算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每年都有预算超收收入,占预算的比重也在提高。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管理、监督不严,容易造成预算的随意性,也容易造成腐败。要加强对超收使用的监督,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超收收入不能随收随支,而是要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预测可能超收多少,综合考虑当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必须追加的支出,统筹兼顾、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然后按预算支出。针对影响计划、预算执行的关键因素,要深入调查研究。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