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举报人实名举报后,应该如何防范举报人受到被举报人人身安全的打击?

如果举报人实名举报后,应该如何防范举报人受到被举报人人身安全的打击?怎样防范举报人受打击报复,一,要制定一条更严的法律体系,对通风报信,泄露举报信息者,开除和判处一年以上,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一经查实,清退原单位,根据伤情判一年以上,三,不实行归口归地调查,全面实行异地交差查办,四,对有案不查,有案不立,打招呼说情者,一律开除出党。

因为对党不忠,不能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只有法律严,打击报复,泄露者再不敢挺而走险,只有严格的法律和制度,贪官苍蝇就会减少,没有保护伞,村霸,黑势力就不敢公然嚣张,就不敢公然人大于法,:胡作非为,所以反腐先治史,先打保护伞,对保护伞,苍蝇贪官不能以警告处分,免职,降职等手段官官相卫,等代替法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严格法律,上梁才能正,下梁就不敢歪,正才能压邪,社会风气才能好转,法律才能公平,有威严,法治国家才能达到,

防范举报人被打击,还是要严格落实保密措施,防止泄露举报人的信息。但是,这个操作起来难度极大,为什么?一个举报上传到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出面查实或者指定某些部门查实处理,这里面经手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太多了,很难做到滴水不漏。而且,有些举报事实,当事人很容易能够划定举报人的范围,甚至确定举报人。如果不是实名制的举报,不会引起重视,实名制的举报还是容易泄露举报人的。

所以,真要下决心举报,就不要考虑和担心自己的信息会泄露了,这是我的建议,所以,想清楚再做,做了就不要后悔。

我觉得古代对于举报的规定非常人性化,古人为了保障举报人的权利,也为了防范无端的诬告,规定了“反坐”的制度,即举报人举报的事实,被举报人承受惩罚。如果举报是虚假的,那么举报人举报人家什么罪名,举报人就承受什么惩罚。我认为这一点非常科学人性,既防止了滥诉滥告,也会对确有罪责的被举报人就行严格的处罚。

无论何时何地要举报他人就必须要想清楚是否有没有价值,假如是跟被举报人有仇恨就义不容辞 从始至终绝不动谣,誓死坚持原则,要抱着他狠你比他更狠的心态,因为开躬没有回头箭还要有清醒的头脑,认为自己前面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生路一条是死路绝无退路,主要在党和国家的大好形势下就肯定能够战胜对方。如果相反,没有这样的勇气和艺力最好就别杞人忧天,遇着后面有强硬的“保护伞”你还反而不美,他们是会想尽办法引你就犯而切你生猪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