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补正解释的例子

在合同签订时,不具有相应资质,但在后期取得资质后,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违反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这一点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第一条已经就明确了。

但实践中如果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合同违反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就已经消失,已符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条件,可以认定有效,这来源于合同效力补正的理论。

合同效力补正是指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不能生效,当事人可以通过事后补正或者实际履行来使合同满足有效的条件,促使合同有效。但是对于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效力补正也应当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效力补正只能是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没有允许进行效力补正;其次是明确补正时间放宽到建设工程竣工前,在审判实践当中,应当严格把握这一时间限制。

百度百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