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的法律位阶

1、法院第一次的开庭通知一定会是书面送达的,在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2、未经过当事人同意,法院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的送达属于无效送达,没有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