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况主要有哪几种情况?
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现实生活中,不履行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致使他人财产、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的人,如果有不可归责的事由,法律规定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可以依法被免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权利损害的,可以免除民事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洪水造成运输中断,供货方不负民事责任
湖北某棉纺厂与新疆某棉花加工厂签订了一棉花购销合同,合同规定须在7月底由新疆供货方供应湖北购入方100吨原棉。由于整个 7月一直下雨,新疆发生洪水灾害,致使铁路、公路运输中断10余日,新疆某棉花加工厂迟至8月17日才将100吨原棉供应给湖北需方,造成湖北某棉纺厂停产14天,经济损失10余万元。湖北某棉纺厂在索赔未成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新疆某棉花加工厂赔偿损失。法院驳回起诉,判决新疆某棉花加工厂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既包括自然现象,如火山爆发、地震、台风、冰雹和洪水灾害等;也包括社会现象,如战争等。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它是客观的、外在的,不是由人的意志决定的;第二,它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实施其他行为时不能预见的;第三,它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即人们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上面这个案子法院的判决是十分正确的,如果让人们对自己主观上无法预见又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这不仅达不到民事责任的目的,而且对于承担责任的人也不公正。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自己权利损害的,可以免除民事责任。
无论是不履行合同,还是侵权损害,只要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就可免除或减轻有关义务人的民事责任。
小孩追打大公鸡被啄瞎眼,监护人应负一定责任
黄玲领着3岁的儿子到邻居方芬家聊天。黄的小孩见方芬家大公鸡好玩,使逗、追大公鸡并用小石子打大公鸡。方芬家的大公鸡扑上去,将小孩左眼眼眉处和下巴处各啄了一个小口子。第二天小孩左眼角红肿、充血,送往市一医院诊断为“左眼球外伤、角膜血染”,小孩左眼失明。黄玲为小孩治疗***花5319元,要求方芬赔偿被拒绝,便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方芬的大公鸡啄伤小孩,方芬应负主要责任,判决方芬承担损失60%;黄玲的小孩追打大公鸡,黄玲作为监护人,没有看管好小孩,也有一定责任,判决其40%的损失自理。
(三)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而无不当和未超过必要限度的,可以免除民事责任。
1.所谓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是指行为人在公***利益或自己与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为保护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正当的防卫措施,而使之遭受财产或人身的不利后果。
2.紧急避险行为: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紧急采取的躲避行为。
紧急避险行为与正当防卫行为的不同:第一,正当防卫行为都是由不法侵害引发的,而避险行为的险情既可能是自然原因引起的,也可能是由不法侵害引起的;第二,正当防卫的结果是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而紧急避险,是指行为人在遭到紧急危难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牺牲较小的利益而救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其结果一般是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后果不同。
紧急避险无过错
十八梯是四川某地一个有名的风景区,游人众多,热闹非凡。1994年春节郑强兴致勃勃地爬上了十八梯的顶端。正当他如痴如醉地一饱眼福、欣赏大好风光时,身边一个年约二十三四的年轻人被人一推,险些落下崖去,情急之中他一把抓住了郑强的外衣才未跌下去,而郑强的一件价值300元的衣服却被撕成两半。郑强回头一看,五米外有一个年轻人正在哈哈大笑,经追问才知撕破衣服的青年叫彭清源,笑者叫李国强。二人在互相追逐打闹中,李趁彭不备,将其猛推,彭差点落入悬崖。事后,郑强要求彭清源赔偿衣服,彭以不是故意撕破其衣服为由拒绝赔偿。郑强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这是一件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案件,彭清源紧急避险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而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李国强赔偿郑强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板书设计
一、民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二)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二、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方式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三、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一)不可抗力
(二)受害人自身过错
(三)正当防卫
(四)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