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 *** 人开展思想疏导

一、为了全力做好 *** 维稳工作,提案人建议我们的 *** 工作人员遵循以下原则:

1、感情原则。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 *** 人员,要态度诚恳地听取他们的诉求,心平气和地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情暖 *** 人员。

更重要的是要换位思考,站在他们的角度,才能充分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真实感受他们的诉求,也才能作出正确判断。

同时要关心他们的家庭情况及生活情况,帮助他们想办法出点子,力所能及解决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切实解除 *** 人员的思想疙瘩。

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他们采取过激行为。

2、研究原则。

要抱着认真学习的态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

研究以前有关的各种文件档案、报告、资料,分析过去政策与现实政策之间的关系和矛盾,研究以前的各种处理措施,找出处理方法的不合理性和合理性。

在必要时还需向有关专家请教,听取他们意见,了解其他地方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法,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

通过研究学习,才能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因正确了解,提出的解决办法才能科学可行。

3、及时原则。

*** 人员长年 *** ,很多已经身心疲惫,所以非常希望尽快得到解决。

接访人员由于长年接访,都是一个主题、同一群人,也会感到厌烦。

因此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要体现及时性。

这个及时性并不是马上就解决问题,而是针对他们每次 *** 反映的情况,要及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答复,答复要有一定的针对性,要有利于情绪的疏导,即使不能马上答复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复时间,讲究诚信。

千万不能采取拖延战术。

拖延战术会逼迫他们采取过激行动,导致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4、特殊原则。

既然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年都没有得到有效处理,没有达到息访目的,那就有它的特殊性,要么政策不配套,要么措施难以落实,要么是随着时间变化,过去的处理方法与现实问题不适用等等。

历史遗留问题,往往难以在现实的政策中直接找到解决的依据。

因此一定要针对 *** 诉求中的合理成分,参考过去和现有政策,立足于当前,以特殊问题特殊对待的思路,找出一个既不违背现有政策又能解决问题的特殊解决办法。

5、大局原则。

历史遗留问题之所以长时间难以得到处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如果处理不当,易引起连锁反应,会影响社会稳定。

在重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中,群访的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不同时期的政策办法不一,新旧矛盾交织,涉及前后政策区别问题,涉及历史与现实的差异问题。

因此在具体进行处理时,要从大局出发,集思广益,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努力使处理工作不再产生新问题、新矛盾,不再制造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努力化解重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强化齐抓***管。

建立领导干部“对口解题”机制,专门建立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专属机构,确保重点突出、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由区 *** 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集中定时办公,做好日常历史遗留问题督办工作。

对复杂疑难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可建立专门的党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 *** 领导召集人大、政协、纪委、两院、律师等成员,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群众 *** 积案,归根结底要落实到解决问题。

①定责任。

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甄别,按难易程度建立台账,确定全区性、一般性和部门街道不同级别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轻、重、缓、急,一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②定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群众反映强烈、愿望迫切的历史遗留问题入手,对具备条件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解决有困难的历史遗留问题,创造条件解决;对因客观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制订详细的解决方案,并向群众承诺,限期解决;对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历史遗留难题,根据“一个遗留问题、一个解决方案、一名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解决期限”的工作思路,建立领导责任制,抽调精干力量,倒排时间计划,分类采取限时办结,直到历史遗留问题完全化解。

③定奖惩。

出台相关奖惩机制,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使用、亮相排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对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中成效突出的干部,进行提拔重用;对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不力的单位和干部,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2、完善 *** 公开听证评议机制。

为化解重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一个辩理析法、澄清事实、明辨是非的平台。

双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相互辩论,搞清是非曲直,从而为化解矛盾、息诉罢访找到突破口。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听证会期间应组成包括由群众代表、涉事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员的评议委员会,协同办公,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 *** 历史遗留问题,实现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增强处置纠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办事效率。

充分尊重 *** 人员的知情权和发言权,让其陈述自己的诉求、事实和理由。

各评议委员应该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有理当堂辩,是非大家评,把问题摆在明处,把观点亮在桌面,增加公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透明度。

对听证评议委员会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应由专人负责去落实办理, *** 工作人员应进行督办,及时反馈。

同时应继续做好 *** 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稳定其思想情续,最大限度的化解其重复 *** 、越级 *** 。

3、强化各级司法机关接受群众告诉、申诉及处理案件的责任和能力,由司法机关承办历史遗留问题,依法解决。

设立专门的告诉申诉案件受理机构,扩大诉讼受理范围,对关系到民众生活的案件可以考虑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费。

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对重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从法律层面上进行法律援助。

增加司法机构的资源投入,树立司法机构的权威、公信力,把社会矛盾的解决从行政救济渠道引导到司法渠道。

4、依法规范历史遗留问题 *** 工作秩序。

一方面要健全在处理 *** 问题工作中,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无论是什么人,因为何种事,凡发生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追究。

对历史遗留问题 *** 事项处理不当,应解决且有能力解决而迟迟不给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追究。

另一方面,对 *** 人员反映的问题有理或部分有理,但以种种理由提出过高要求的,要明确告知 *** 政策底线、确保处置政策一致性,尽快打消其无理的念头。

对不断缠访、闹访的 *** 人,对串联组织大规模越级正常访或非正常访的组织者要依法处理;对已有明确结论,在解决问题后承诺息访,又以同一诉求缠访、闹访的 *** 人,对 *** 事项完全无理的,以赴省进京访、进京非正常访不断缠访、闹访、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 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5、对反映的问题有理或部分有理,但以种种理由提出过高要求的,要明确告知 *** 政策底线、确保处置政策一致性,尽快打消其无理的念头。

对不断缠访、闹访的 *** 人,对串联组织大规模越级正常访或非正常访的组织者要依法处理;对已有明确结论,在解决问题后承诺息访,又以同一诉求缠访、闹访的 *** 人,对 *** 事项完全无理的,以赴省进京访、进京非正常访不断缠访、闹访、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 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6、引入第三方介入化解机制。

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往往非一日之过。

形成过程极为复杂,有些问题形成的时间早,政策变化快, *** 人诉求各有不同,不少 *** 人在法院终审判决、 *** 程序终结后,未达到预期的目的,仍不断向 *** 提出各种 *** 理由。

且随着其 *** 经验、“怨气”的日积月累,一些 *** 人的思想越来越偏执,对 *** 部门的政策解释不信任、思想劝导不配合、经济补偿不满足,越来越以自我主张为中心,呈现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 *** 劲头,造成这些人在法律上已经定性、程序上已经终结、经济上无法满足、心理上无法疏导,最终导致 *** 人多年来未能彻底息访罢诉。

由于 *** 部门在政策、法律层面上已无继续解决问题的空间,而客观上又无法使 *** 人事息人宁、安居乐业,这就迫使我们在进一步强化党政一把手在维稳 *** 工作第一责任的同时,要寻找一条 *** 可以信任、 *** 人能够接受的“畅通 *** 渠道”,构筑预防矛盾升级的第二道防线。

配合 *** 做好 *** 人的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工作,设身处地地结合 *** 人的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帮助,并配以必要的社会舆论,使 *** 人感受到 *** 、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并逐步引导其以平和、豁达的心态对待人生、对待社会,抚平 *** 人内心的委屈感,消除对 *** 、对社会的不信任感,帮助其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

通过对历年来的 *** 历史遗留问题积案的排查分析,多数历史遗留问题 *** 积案化解难点在于难以做通 *** 人的思想工作,而 *** 人对 *** 工作人员多年来纯粹从政策解释的角度已经厌倦,往往持不信任的态度和抵触的情绪。

三、对此有必要引入具备以下条件的第三方人员参与历史遗留问题 *** 积案的化解工作。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人士;

2、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比较熟悉的;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公正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的;

4、熟悉本地区社情民意,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会做群众工作;

5、工作耐心、细致、乐于助人的,具有一定调解能力的人士。

重点选择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律师等 *** 人所认可且威望较高、公道正派的人员,

建立第三方人员资源库,详细记载各第三方人员所在区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社会影响力等情况。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各历史遗留 *** 积案的不同情况,选择最佳第三方人士作为调解员,制定解决方案,借助第三方人员的威望和影响,通过深入、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历史遗留问题 *** 积案得到化解或向着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