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低保还会上涨吗

昨天,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全市《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发布,将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是居民收入二次分配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和***同富裕的发展质量。目前,我区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40%至50%进行调整。

今年以来,市、区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同富裕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出台一系列举措,持续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水平,有效助力***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浙中板块建设。

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对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10月1日起,我区低保标准从85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平均增幅达7.7%,超过了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的增幅速度,从原先的三档标准变为两档标准,调整后的水平可排全省第5位,位列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之后。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新政将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机制进行改革,从2022年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将与最低工资标准脱钩,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也就是说,今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会呈现增高的趋势。根据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相关要求,2025年全市的低保标准将不低于13000元/年(即1084元/月),按此标准测算,我区每年低保标准会有6%左右的增幅,有力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