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刑事汪律师简介

(1)名誉权、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

(2)大建同学应增强维权意识,要向老师说明或找小方沟通;小丹应与家长沟通,阐明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若不行,可以寻求亲戚或居委会帮助,或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李师傅应和商家协商此事,要求商家赔偿损失,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敢于维权并善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