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户口本母女关系怎么证明
可以提供以下几种材料(一种即可):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亲子鉴定、独生子女证原件、户籍原始档案、母亲生孩子的病历(需要病历详细记载孩子的姓名)、派出所证明是可以的。派出所不能证明的话,那就要靠街道办或者是村委员会提供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要注意的是出生医学证明要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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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分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中有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双方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允许解除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有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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