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
侵占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侵占数额5000元至2万以上,属于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应当立案追诉。行为人构成侵占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占罪的客体是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所有权(动产、不动产等均可);
2、侵占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是把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物或把他人遗忘的物品、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比较大拒不退还回去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3、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而非间接故意,并有非法将他人财物占有的目的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