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新出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有关部门***同实施。
第三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行使《传染病防治法》所列职权。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等。
《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
乘坐公***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和国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法律依据:《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条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康优先的方针,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同参与,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科学、依法、精准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