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16名!芜湖一区“求贤若渴”引人才!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双招双引”工作力度,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区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我区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见附件1)的人员,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 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

3. 产业发展急需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4. 其他有特殊业绩、较大影响力的人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 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繁昌区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照片、《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一同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975731509@qq.com)。

报名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专业目录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谈、引进等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2月12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截止后,区委人才办会同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应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否则取消相应岗位人才引进计划。

(二)面谈

1.面谈方式。面谈采取“结构化+现场追问”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谈时间及地点。通过《面谈通知书》告知报名者面谈的时间及地点,《面谈通知书》将在面谈前7天通过报名者所提供的邮箱发送,由面谈对象自行打印带到面谈地点,面谈对象不得自行修改《面谈通知书》上已登记的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谈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区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专业报名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对考察合格对象,由区委人才办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同时构建畅通、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由区委人才办提出意见,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五)公示和审批

对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后,按程序办理入职审批手续。

三、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给予编制保障。引进人才直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编制满员的单位,可先进人后入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聘任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可对口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0553-7870258

0553-7852472

附件:

1.繁昌区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需求计划

2.繁昌区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3.诚信承诺书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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