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国家有合法的妓院

穆斯林国家的土耳其性交易是合法的。中国法律规定,性交易是非法的。在德国、希腊等国,卖淫、开妓院和拉皮条都是被允许的。在瑞士等国家,卖淫和开妓院都可以,但不可以拉皮条。瑞士对从欧盟其他国家来的性工作者还有优惠:最初三个月不需要工作许可就能开始工作。2007年,平均每1000个瑞士人中就有17个妓女,这个比率在发达国家中是最高的。在爱尔兰等国,性工作者可以“个体”经营,但是不允许“聚众”,因此有一些妓院就拿语言学校当幌子。

各国对卖淫的法律大不相同。有的国家彻底禁止任何形式的购买或销售性服务;有的国家禁止购买欲销售其中一种行为;有的国家则对性服务实行最小管制。有的国家即使认定性教育的购买与出售是合法的,也会限制其他方面的相关行动,如禁止客户与性工作者联系(招妓)、禁止在固定场合进行(妓院)、禁止第三方参与其中(如经理、司机、保安等),如此以制造“实际上的”禁止。性交易合法性世界地图在图1中,绿色地区性交易为合法并由政府管理控制;蓝色地区性交易合法,但妓院违法,性交易未受管控;红色地区性交易违法;灰色地区缺数据。在实践中,大部分国家不管法律是否允许性交易行为,性交易是非罪的,即不施加死刑、监禁等刑罚。但在朝鲜、苏丹、伊朗与沙特阿拉伯四国,性交易行为可以被处以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