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用法律来反驳老师..请高人帮忙找找相关法律...多多益善...

呵呵,看到事情经过我就笑了,大家都有***同的经历,不过我现在都大二了,这些经历回想一下,竟然还是挺甜蜜的——你将来肯定也是这样,很多年过去,你再回想这些事,绝对不会再生气或者不平了。

现在我帮你进行法理分析吧~

学生在学校里,同时有“公民”身份和“受教育者”的身份,具有公民权,也要受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所以老师对你的教育,你应该虚心、诚意接受,并尊师重道。但如果老师、学校真正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就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在事例里,老师只是对你态度差了点。但如果她对你进行人身攻击、辱骂、体罚、变相体罚,甚至是勾搭,这时候她才算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利,你既可以向教务处等学校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去教育局等机关投诉,甚至可以动用法律武器,进行起诉。

毕竟迟到是你的错,因为你要接受学校的管理,这和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也没有冲突的。

如你所言,老师只有二十多岁,还是年轻人,教育方式上也许存在问题,态度不好也许是因为平时生活压力,多多体谅一下吧,学会换位思考。

呵呵,我也从那个时代过来的,这些事情都经历过,老师对自己态度不好,自己也会难过或是生气,但这些都不要紧,体谅一下。毕竟要尊敬师长。但如果对方真的做得太过分,就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了。

补充:

被罚站在教室外面就不对了,她无权不让学生上课。对于这点,你可以向学校教务处或者向校长反映。

像学生迟到的问题,她可以批评教育,也可以进行时间较短的罚站,但罚站的前提一是时间不能过长,二是要考虑地点,如果在冬天让学生在室外罚站、或是大热天暴晒,都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还有就是要保护学生的自尊,不能让学生面对其他同学在讲台上罚站等伤害学生尊严。

而像你说的这种情况,那错误就在老师了,她可以让学生在教室后面站一节课,但无权不让学生进来听课。

对于此,你可以让课代表、班长向她反映,这样当然是最礼貌的做法,也可以向教务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