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定教育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依据是
我国制定教育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依据是教育法。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全部教育法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价值准则,是制定和执行教育法的出发点和基本依据。中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首先应与中国总体法的原则相一致,即教育法要以合宪原则、民主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法制统一原则等总体原则为指导,教育法的制定不能违背这些总体原则。
《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对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教育与社会等事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该法自1995年9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