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要抢劫或劫持我!我把那人不小心杀了!我会不会触犯法律而坐牢?

这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请反复仔细的读读刑法第20条:

为了使国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们再来看正当防卫成立的要件:

1.必须针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结合你设定的情景,如果一个人拿根棒子打了你两下就住手了,把棒子扔了转身走了,这时候你拿把刀捅了他,肯定不是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还要承担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责任。

2.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结合你设定的情景,一个人拿棒子不停的打你,正好他的女儿在旁边,你跑过去打他的女儿,说:你不能打我,否则我就打你的女儿,肯定不成立正当防卫。

3.必须有防卫的意图:就是说如果你们两个人互相看着不顺眼,于是互殴对方,不成立正当防卫,因为没有防卫意图,你们的意图只是打击对方;另外一种情况:你本来想去打那个人,但是为了有点理由,就去挑拨人家:你打我呀打我呀!,于是对方动手打你,这叫防卫挑拨,也不成立正当防卫。

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就不是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了:如果对方拿了根木棒打你,这根木棒很细无论如何打不死你,也打不伤你,这时候你如果拿刀捅了他,就是防卫过当;但是如果他拿了根铁棍,招招取你要害,你拿刀捅了他,一点没问题:成立正当防卫!

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无过当防卫,就是刑法20条第三款设定的情况,对这几种情况无论如何防卫都不过当,哪怕致其死亡(要注意这句话: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必须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可能成立无过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