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分别是什么意思

以权谋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非法谋取财产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该行为的,可构成贪污罪或受贿罪;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

2、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

3、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

4、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