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的照片被盗用,怎么维权?
如果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盗用,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权,可能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派出所报案。
前几天,在黄先生的身上就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黄先生说:“我在打游戏的时候,一个广告从窗口弹出,结果发现上面的插图正是自己的结婚照。小说的画面还显示:小说的主角因车祸成了植物人,医生断言其活不过年底”。
看到这样的信息后,黄先生真的是又觉得好笑又觉得可气。可笑的是谁编了个这样的故事,自己还竟然成了主角。可气的是对方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就把自己的图片上传到网上,并且还是拿来充当商业用途。
那么对于这件事,黄先生该怎么做呢?其实他可以选择直接到派出所报案,当然也可以联系对方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无独有偶,之前我的同事也遇到过一件类似的事情。我的这名女同事,外貌姣好,看起来也比较有气质,结果她的照片被放到了一个交友软件上面。在软件上是这么介绍女同事的:身高168cm,体重50kg,26岁,至今未婚,渴望找到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小哥哥。
这个事还是其他同事发现告诉她的,不过女同事也没有在意,直接选择了无视。但是,我觉得她应该选择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因为只有每个人都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社会的良好风气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