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是什么意思
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是:
1、民事诉讼证据当事人陈述;
2、民事诉讼证据书证;
3、民事诉讼证据物证;
4、民事诉讼证据视听资料;
5、民事诉讼证据证人证言;
6、民事诉讼证据鉴定结论;
7、民事诉讼证据勘验笔录。
综上所述:
谁主张谁举证是《 民事诉讼法 》第64条规定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
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