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限制学生外出违反法律吗?

一名较真的律师在查阅相关法律条款后发现,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可能涉嫌违法。前日,他上书省教育厅,希望予以规范。

律师:限制学生自由无法律依据

最近,有学生向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咨询有关封闭式管理的问题。廖华仔细查阅法律后发现,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别是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可能涉嫌非法拘禁。

廖律师说,除非家长委托监护,学校在非学习时间都无权限制学生的人身自由。高校学生多半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不存在委托监护的问题,学校更无权限制他们的活动范围。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学校特别是高校,限制学生人身自由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故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学校封闭式管理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用关校门等方式限制了学生的人身自由。廖华说,学生成天被关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很难培养出创造性、开放式的思维。

学校职责过多 封闭是逼不得已

四川某学院是实行半封闭式管理的高校之一,每周一到周五下午1时之前,学生除非有正当理由才能出校门。

“学校承担了太多本不该我们承担的社会职责,实行封闭式管理也是逼不得已。”该学院教育部部长白先生一肚子苦水,“只要学生出事,不管学校有无责任,家长都会找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需要很大成本,如果学生发生在放学时间或校外的事故,学校可以免责,没有学校愿意实行。”

“我们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也是为了保障学习和学生人身安全。”白部长说,从法律上讲,学校对学生有一定的管理权,学生遵守学校的纪律并不涉及非法拘禁的问题。不让学生出校门,学生和学生家长都很理解。

一位自称工商管理系大二的张同学告诉记者,学校紧闭校门学生确实有点不方便,但他们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也知道学校的苦心。其他几位接受采访的同学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专家观点

高校封闭式管理不构成犯罪

四川大学刑法学副教授高跃先:如果既要学校承担那么多义务,又不赋予它类似于监护权的权利,以至于将这种管理行为认为是一种非法拘禁,是有失公平的。退一步讲,即使学校封闭式管理可以看成是非法拘禁行为,但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学校是单位,也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院黄泽勇:在中小学,学生多半是未成年人,家长送学生入学时可能已形成事实上的委托监护关系,学校实施封闭式管理是可以的。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没有法律依据,但不构成犯罪,毕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性。现实中,侵权更多更严重的是公司企业。员工正常的上班和加班,规定不得随意离岗不算非法拘禁,但强令下班后仍不能离开单位,就涉嫌非法拘禁了。一些采取封闭式管理、培训的单位,可与当事人签订自愿协议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