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贸易合作,一旦发生问题上法庭,定在在日本以日本法律判决,这种说法合理吗?

楼主你好

1、这是合法的

2、法条依据:

《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法律。

《涉外关系法》

第9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第10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法律。

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3、注意,不管双方如何约定,楼主都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强制性规定,不得协议排除适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