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23年积分入学政策解读

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如下:

1.总体要求

所有申请其子女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参加量化积分入学管理。

2.申请入学对象

2023年秋季申请在北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学生)。

除上述对象之外,我区不接受义务教育段其他年级非户籍学生插班。

3.申请积分入学的资格条件

1.截至2023年3月31日,申请人夫妻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北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夫妻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4.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

如果申请人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申请人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关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配偶残疾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2.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请程序

1.资格查验及申请受理

1街道积分专窗现场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积分专窗进行资格查验和申请积分。申请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现场填写并提交《北仑区2023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积分专窗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积分材料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如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各街道当面告知本人并不予备注登记。

2网上申请

申请人直接登录浙里办APP北仑站“e乡北仑”应用,根据栏目指引进行预约,资格查验及入学积分申请。

2.积分查询及资料更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后,即可在“e乡北仑”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审核进展。审核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分。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前往原积分窗口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

3.积分公示。积分受理结束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e乡北仑”(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对参与本次积分入学人员的名单及最终审核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提出就学申请。公示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各街道空余学位数,划定积分分数线,向社会公布。达到积分分数线的申请人根据招生公告规定提出就学申请。

6.注意事项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尽早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作出信用,如有提供虚假或者伪造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情况,一律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且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积分资格并作为失信信息纳入宁波市公***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