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期间找工作合法吗
员工在职期间找工作合法吗
法律分析:
合法,如果是该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出去应聘只能定义该员工的行为属于脱岗、旷工,可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目的就在于保护员工的择业自由。因此在职期间不得投放简历或以其他任何渠道进行求职显然违反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