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流程 天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向拟聘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申请材料。2、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聘用的,出具意见书,将申请材料报区(县)司法局主管基层法律服务的科室。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同意聘用的,退回申请材料。3、区(县)司法局主管基层法律服务的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材料不齐,要求补报材料;条件不符合的,提出不符合条件的审查意见。4、市司法局自收到申请材料30日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退回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核准执业登记,由市司法局颁发《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5、申请人对不准予执业登记决定如有异议,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和司法部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