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嫖娼的定义

法律分析: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指卖淫者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的主观目的是营利,而不是以感情、激情或者生理需求为目的。这就排除了:以恋爱为基础发生的婚前、婚外性行为交朋友、单纯追求性刺激为目的而发生的性行为方没有金钱交易,单纯地为获得生理满足而发生的性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一条 禁止卖淫、嫖娼。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