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女子拒绝与男子发生关系而将其杀害,为什么她的行为不算正当防卫?
郑州一女子拒绝与男子发生关系而将其杀害,女子的这种行为并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所以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正当防卫说的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受害人为了阻止不法侵害的进行而采取的防卫措施,才被称之为是正当防卫,其次,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阻止不法侵害的发生,当不法侵害停止的时候,也不能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女子将男子杀害。根据了解,在郑州的新郑市发现了这样一则事故。女子赵某婚内出轨了男子郭某,两个人之间有了不正当的关系。后来女子的丈夫知道之后,就和女子离婚了,这个时候因为女子有气在心头,而男子又想发生关系,于是赵某就将男子残忍的杀害了。
二、女子的行为有主观上的意愿。根据女子的描述,把自己离婚的原因都归结到了男子郭某的身上,觉得是男子的原因所以才导致自己离婚了,当男子想发生关系的时候,女子觉得男子毁了自己的家庭,所以要致男子于死地,这种行为有主观上让男子死亡的意愿,所以当男子提出发生关系的时候才会被女子所杀害,这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的界限。
三、希望人们都能够珍惜婚姻。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枕眠,我们能够找到另一半,步入婚姻的殿堂,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够珍惜自己的另一半,不要婚内出轨,即使不爱了,尽量也好聚好散,不要发生不可避免的悲剧,这样影响到的不仅仅是自己,也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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