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伤残鉴定哪里做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向舟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舟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如果是人身损害,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选择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据舟山市司法局网站,舟山市目前***有2家司法鉴定所,杭州华硕司法鉴定所舟山分所(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365号 )是一家法医临床鉴定机构,鉴定项目包含伤残程度评定,损伤参与度评定,三期评定等;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定海区白虎山路119号 )是一家精神疾病、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机构。

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