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财政法律体系,是指有调整国家财政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贵发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财政法律体系框架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政基本法。财政基本法,主要包括规定财政的基本职能、财政原则、财政管理体系、财政活动的基本方式和财政决策程序等内容的各种法律规范。(2) 预算法。预算法,包括调整国家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在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预算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3) 税法。税法,包括调整国家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税收关系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税收权限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4) 国有资产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包括调整国有自唱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在国有资产的形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中所发生的国有资产管理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5) 财务管理法。财务管理法,包括调整国家与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6) 会计法。会计法,包括调整在经济活动中进行会计活动所形成的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7) 财政监督法。财政监督法,包括调整国家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制约过程中所发生的监督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