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弱电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如下:

1、设计任务书;

2、合同(或协议书);

3、设计方案报告;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工程施工往来文件(工程开工报审表、设备选型报审表、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申请书、工程签证单等工程中重要资料);

6、设备及材料验收文件(设备、材料报验单、合格证、行业准入证、检验报告、说明书、保修卡等);

7、系统图、示意图表、竣工图;

8、主要器材清单、施工机械设备清单;

9、系统试运行报告;

10、竣工报告;

11、初验报告(含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12、工程决算报告;

13、系统使用说明(含操作说明);

14、系统维修保障措施;

15、系统测试报告。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