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尔多斯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鄂尔多斯教师招聘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报考中等专业学校、中学教师不受户口限制。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护士须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中考、高考入学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的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2.不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护士岗位在鄂尔多斯市境内的高等及中等院校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在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生。
(3)取得博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以上条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6年8月6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 专业对口;报考幼儿教师须具备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或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报考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护士岗位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以上报考人员应持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2014年9月前毕业的往届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6日至1998年8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6日至1998年8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鄂尔多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2015年8月6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5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