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必须经过什么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我国的选举必须经过以下法律程序:1、选举的组织;2、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3、代表候选人的提出;4、投票选举;5、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三十五条 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